在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两个月的时候,6月初,北京奥组委联手中国广告协会共同发布了《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表示2008年8月1日至8月27日期间,任何未经特别授权和批准而使用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应暂停在媒体刊播。
奥运营销资源这块蛋糕虽然非常诱人,但也存在“陷阱”。本欲借奥运东风的晋企们,如何既借奥运东风,又能规避隐性风险,他们采取了哪些办法呢?
“隐性奥运营销”遭阻击
6月3日,北京奥组委联手中国广告协会共同发布了《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该倡议书从奥运期间户外、奥运场馆内部的广告控制、奥运选手的肖像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在2008年8月1日至8月27日期间,任何未经特别授权和批准而使用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应暂停在媒体刊播;奥运标志性比赛场馆形象的使用,也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
第二十九届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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