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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关于推荐上报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4 中国大众体育网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在各级体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群体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已顺利完成。在本次调查中,各省(区、市)和抽样地市体育部门精心组织实施,调查队工作人员认真细致操作,涌现出许多突出事迹。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对在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推荐上报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参与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名额: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进行评选推荐,由省体育局审批、汇总和上报。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须按要求组织好推荐材料的填写工作,加盖公章,于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推荐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上报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三)须填写上报的推荐材料如下:
  1、各省(区、市)先进单位推荐名单(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本。
  2、各省(区、市)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本。
  3、各省(区、市)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3)。
  4、各省(区、市)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
  凡上报的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字迹整齐规范。
  (四)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时,基层先进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五)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将会同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国家调研组对各(区、市)体育局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名单将在其后召开的总结交流会上予以表彰。
  四、在上报推荐材料的同时,请各省(区、市)体育局报送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总结,总结力求言简意赅,数据翔实,着重介绍本地区有特色的做法和典型事例,并对今后的群体调查工作提出建议。
  五、本通知内容及附件中所列表格,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群体司栏目中查寻、下载:http://www.sport.gov.cn.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  孟亚峥
  电子邮箱:mengyazheng@sport.gov.cn
  电  话:(010)87182348
  传  真:(010)87182255 

附件1:各省(区、市)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doc


附件2:各省(区、市)先进个人推荐名单.doc


附件3:各省(区、市)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附件4:各省(区、市)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厅   章)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